咨询电话:0351-3922178

维修999:0351-3922999

投诉邮箱:hqglb@nuc.edu.cn

新闻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公告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职工住宅进行校内交易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19  作者:  点击:

为做好我校房屋产权登记确权颁证“清零行动”工作,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及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2022年7月18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作如下规定:

1、凡拥有学校怡丁苑(1-25号楼)住房的且无房产证的在编教职工(含离退休职工),若其转让其住房,接受方应为学校在编的正式职工,且满足学校无房户等条件。

2、交易前,接受方若享受学校租房待遇,须提前将所租住房退还学校;交易后,转让方和接受方均不再享受无房户相关福利。

     3、经双方持签订好的交易协议后,由后勤管理部、国有资产管理部分别办理相关手续。

     4、以任何形式占有学校其他住房的教职工在退还占有住房前,均不得作为转让方和接受方。

     5、本次职工住宅校内交易截止有效期为2022年7月30日。

                     

       后勤管理部   国有资产管理部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