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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春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09  作者:  点击:

各中心、科室:
    为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 年全省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晋教安稳﹝2020﹞1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学校开学准备有关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的通知》(晋教办函〔2020〕33 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学校开学安全排查和防疫物资准备工作的通知》(晋教安稳函﹝2020﹞10号)文件精神,落实“战疫情、保安全、强保障、护稳定”要求,决定在全处范围内开展春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整治组织方式
    按照学校安全管理体系和疫情防控的特殊情况,此次排查发挥安全主体责任以个中心、科室自查为主,自行组织人员,在所管辖的部位深入细致地进行全方位、拉网式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清单、详实记录,并立即进行整改整治。
    二、排查整治的重点内容
    1、强化安全责任。是否将安全工作与事业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要坚持召开安全例会,分析研判本单位安全形势,解决突出问题。
    2、校园防疫、学生返校及开学准备中存在的风险。排查是否将安全工作和疫情控制纳入学生返校开学整体工作进行统筹安排,是否针对学生返校出入管控、学习秩序、生活保障等疫情防控重点领域的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方案与应急预案。排查防疫消杀药剂储存管理是否科学妥善,消杀操作、设施使用是否安全规范。
    3、日常安全检查、巡查落实情况。排查岗位每日安全检查、部门每周安全检查是否按期开展,检查内容是否具体全面,检查是否详实记录,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是否明确责任、明确措施,及时整改;要建立安全台账和问题整改清单。
    4、岗位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完善本单位安全责任体系,排查各岗位安全管理责任是否明确,各部位、各区域、各场所、各设备、各项工作的安全管理是否做到无盲点、无空白,安全职责是否达到全覆盖、全员化。
    5、消防设施的完好情况。重点检查本单位内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是否完好有效,消防自动报警控制系统能否正常运行,防火门、防火卷帘有无破损毁坏,室内消火栓有无杂物遮挡、附件是否齐全、出水压力是否正常,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有无锁闭封堵和杂物堵塞等现象。
    6、电源线路和用电设备安全状况。检查室内外供电线路、用电设备有无老化、绝缘破损、过载保护失效、超负荷使用等不安全情况,各种用电设备的负荷是否在线路安全容许范围内,电源线路是否存在不固定、随意拉接、沿地铺设、近邻紧靠易燃物的现象;检查各类用电设备是否落实了专人负责,定期维护保养措施;有无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的违规行为和用电设备“带病运行”的情况;有无突发大面积停电后,关闭用电设备开关和正常供电时检查设备安全防护的措施。
    7、教学生活设施设备使用维护情况。检查楼道、楼梯护栏是否牢固,楼梯内的照明设施是否完好;检查锅炉、电梯、燃气、体育场地与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学生食堂、学生公寓等重要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和管理薄弱环节;特种设备是否按期维护保养、检测检验,安全防护器具、附件是否完好有效,应急处置危险、危害的措施是否切实有效。
    8、食品安全情况。检查食堂卫生设施、餐饮设施、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状况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食堂操作间、供水设施、开水房等重点部位外来人员出入管理、防投毒、防破坏措施落实情况。
    9、安全教育培训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准备情况。面向师生积极开展国家安全、社会安全、公共卫生、意外伤害、信息安全、自然灾害、消防、交通、网络、防溺水、防踩踏、反欺凌、反暴力、预防毒品等安全教育。检查教职工返岗复工安全教育是否正常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织、预案方案是否健全完善,应急人员、物资、器材是否齐全到位,应急演练是否按期开展。   

10、有无可能危及人员伤亡的其它安全隐患。
    三、工作要求
   各中心、科室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以高度的责任感,强化工作举措,结合疫情防控工作的开展,把安全排查工作落细落深落实,及时整改化解各类风险隐患,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后勤管理处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