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北大学文件
校后〔2021〕1号
关于调整水价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及居民用户:
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太原市财政局、太原市城乡管理局2020年10月30日联合下发《关于调整太原市城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通知》(并发改商品字[2020]248号)的文件,决定从2020年12月1日起,全市居民用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上调0.45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上调0.40元/立方米。
根据以上文件,我校自来水价做同步调整,具体如下:
1.校内居民自来水价格:由2.9元/立方米调整为3.35元/立方米;
2.校内单位自来水价格:由4.2元/立方米调整为4.6元/立方米;
3.商业、校内协作服务单位(含基建)自来水价格:由5.8元/立方米调整为6.2元/立方米;
4.新自来水价格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太原市财政局 太原市城乡管理局《关于调整太原市城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通知》(并发改商品字〔2020〕248号)
中北大学
2021年1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中北大学校办 2021年1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