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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水价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17  作者:  点击:

 

 

中北大学文件

 

校后〔2021〕1


 

 

关于调整水价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及居民用户:

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太原市财政局、太原市城乡管理局2020年10月30日联合下发《关于调整太原市城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通知》(并发改商品字[2020]248号)的文件,决定从2020年12月1日起,全市居民用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上调0.45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上调0.40元/立方米。

根据以上文件,我校自来水价做同步调整,具体如下:

1.校内居民自来水价格:由2.9元/立方米调整为3.35元/立方米;

2.校内单位自来水价格:由4.2元/立方米调整为4.6元/立方米;

3.商业、校内协作服务单位(含基建)自来水价格:由5.8元/立方米调整为6.2元/立方米;

4.新自来水价格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太原市财政局 太原市城乡管理局《关于调整太原市城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通知》(并发改商品字〔2020〕248号)

 

 

   中北大学

             2021年1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中北大学校办                            2021年1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