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完成非事业编制人员薪酬调整工作
为适应集团稳步发展需要,逐步提高非事业编制人员薪酬待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分配政策要求,集团组织各中心稳妥推进薪酬调整工作。
本次薪酬调整涉及集团9大中心650人次,从总体情况来看,全日制非事业编制人员450人都能达到太原市最低工资标准980元,非全日人员200人工资涨幅从150元—300元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在薪酬调整的同时,各中心对部分人员进行了工作调整,对部分岗位组织了竞聘上岗,这与集团的总体思路是一致的。
本次薪酬调整体现出一个鲜明特点:各中心的薪酬待遇都不同程度地向苦脏累一线员工倾斜。这一举措必将激发集团员工的工作热情,促进集团分配机制的活力。